小红书入驻部分条款修订,增35类服务类商标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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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9:08

小红书入驻的规则有了最新的修订,对入驻审核资质通过后规定在多少天内完成入驻,还有以35类服务类商标开设店铺的相关规则。详细的小红书入驻变化规则,往下看。

红色部分为修订部分,小红书入驻以最新修订为准。

第一章 小红书平台招商重点

第一条 品牌

国际国内优质品牌

小红书平台尊重品牌传统和内涵,欢迎优质商家入驻,给用户带来优质的品牌商品和服务体验。

第二条 商品

能够满足小红书用户群体优质、有特色的商品。

第二章 入驻须知

第三条 小红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商家是否准许入驻;同时小红书可在商家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其提供其他资质;小红书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品类发展动态及小红书用户的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第四条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一)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为第三方提供的,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的,将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规则》中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公司主体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小红书将永久限制其入驻;

(二)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运营商、实际店铺经营主体等信息;

(三)关于商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商家提交的入驻材料若非中文或英文的,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第五条 同一品牌在官方旗舰店/旗舰店/品牌店中仅能开设一家店铺,不可同时开设上述多家店铺。

第六条 商家在入驻资质环节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完成后续入驻流程完成入驻,若超60天仍未完成入驻的,平台将关闭入驻账号并清理店铺。

第三章 小红书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第七条 官方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家授权的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小红书开设的店铺。(暂不开放入驻,仅限邀约升级)

官方旗舰店分为以下几种:

1、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官方旗舰店;

2、以35类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官方旗舰店;

3、经营单个品牌的官方旗舰店

第八条 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家授权的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小红书开设的店铺。(暂不开放入驻,仅限邀约升级)

旗舰店分为以下几种:

1、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2、以35类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3、经营单个品牌的旗舰店

第九条 品牌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家授权的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小红书开设的店铺。

品牌店限定为经营单个品牌的品牌店;

第十条 专卖店指以商标权人提供普通授权(最多三级)的非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小红书开设的店铺;

专卖店限定为经营单个品牌的专卖店。

第十一条 集合店指拥有两个及以上非自有品牌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入驻小红书开设的店铺;(仅限邀约入驻)

集合店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经营两个及以上非自有品牌商品的集合店;

2、既经营非自有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集合店;

小红书开店

小红书开店

各类目入驻品牌境内商标要求:(不在此表内的类目视为同时接受TM标和R标)

小红书开店

第四章 店铺保证金/费率标准

第十二条 店铺保证金:

(一)保证金: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小红书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商家发生侵权、违约、违规(包括不限于上述行为)行为时,小红书可以依照与商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小红书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用户的赔偿。

(二)保证金的调整、补足、退还、扣除、赔偿等依据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小红书平台相关规则办理;

(三)保证金不足额时 ,商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小红书可向商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商家在小红书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小红书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商家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小红书开放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监管或终止服务。

第十三条 费率

费率:商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佣金率”)向小红书缴纳的费用。小红书各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与平台签订的《第三方平台店铺服务协议》中的相应条款。

第五章 开店入驻限制

第十四条 小红书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

第十五条 小红书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的入驻申请;

第十六条 小红书暂不接受纯线上零售商的入驻申请;

第十七条 品牌限制:

(一) 与小红书平台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二)包含行业名称、通用名称、知名人士或地名的品牌;

(三)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第十八条 类目经营限制:

(一)所售商品类目未在《小红书经营大类一览表》内;

第十九条 同一主体开多家小红书店铺限制:

(一)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复;

第二十条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小红书限制:

(一)严重违规、资质造假等被小红书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二)一个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的,6个月内限制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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