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粤1971民诉前调45091号审理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由:名誉权纠纷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诉人:徐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东莞市旋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郭某某、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胡某某、唐某某、张某某、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
开庭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373则,其中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公告以69则居首,其次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有51则,“名誉权纠纷”有44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